10 A货市场

夜深了。

庄世楷喝有的点多。

他手上的二十万奖金其实很少。

找家厂子代工生产,开个店铺负责销售就会用完。

A货这项生意又没门槛,只要一赚钱,马上就会很多有同行冒出来竞争。

因为A货商店成本低,工厂又不在他手上!他可以开店,别人也可以开!

所以,他之前只是想要用A货捞第一桶金,将来再转行干点别的投资。去大陆炒房地产,去日本收割股票都行。

可现在不仅拿到一百万投资,还有一间店铺、一家工厂!最关键是那家工厂!

有工厂和洛哥的关照,开店卖货直接变成小道,开工厂造货,控制整个市场的源头才是发财的正道。

到时候,A货工厂不止供应自己店铺的货源,还要供应全港A货贩子的货源。

让那些学他摆摊,开店卖A货的摊贩,全部成为他的打工仔。

这样他就有把握吃下整个港岛的A货市场!

未来一年最少上千万的利润,并且利润还会随着经济发展提高。

就算过几年探长时代结束也没关系,只要把控住销售网络,照样能够继续占据A货市场。

并且随着经济发展,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赚钱的办法,庄世楷只要用A货市场捞到第一笔财富,接下来就能斥资进入其他领域继续捞金。

钱和势他都要。

不过,他不会捞黑钱,他选择用权势生钱……

这时别墅里的宾客已经散去大半。

蔡元琪、卓景全等人在刚刚开始退场时就已经顺着人流溜走。

他们也想留下。

可是实力不允许啊。

只能留下一个羡慕的眼神,恋恋不舍的离开。

庄世楷的意识还很清醒,但是开始借着酒劲刻意和洛哥拉近距离……

“嗝。”

他打出一个饱嗝,站在雷洛面前拍着胸脯保证道。

“洛哥,你放心,A货生意一定会大赚一年几百万,喔不,几千万一定没问题。”

“对了,包包只是开始,以后可以做球鞋,做包包。”

“再注册一个品牌,请几个设计师抄一抄,嘿,咱们自己国货品牌就做起来了!”

“到时候通菜街会叫女人街,花园街改名波鞋街,听说洛哥你爱踢波,要不然我们下一次就自己设计球鞋。搞个总华探长联名,猪油仔限定,一双鞋炒到十几万没问题。”

他看似吹牛,可每一句话都有把握做成。

说完话还用手轻拍洛哥的肩膀两下,一幅你等着瞧的态度。

不过他看似放荡不羁的动作,却把握的十分有度。

雷洛肩膀上没感到力道,心里却十分受用。

“哈哈哈!”

“庄仔一定喝多了。”

“都开始说胡话了!”

“一双波鞋十几万,你说怎么可能嘛!不过自己做几双鞋踢波还可以,你醒酒后可别忘了这事儿。”

猪油仔站在旁边出声附和:“是啊,是啊。”

“庄仔,你记得把猪油仔限定做给我.....”

其实,雷洛和猪油仔都觉得他在讲大话,不过年轻人朝气十足的样子多好啊。

不像林刚、韩森、还有那些社团大佬。

整天死气沉沉,表情严肃,喝个酒都笑的虚伪浮夸。

这让洛哥有种找回青春的感觉,心里对庄世楷又更加喜爱几分。

可惜时间不早,他再和庄世楷聊了两句,便让猪油仔派车送庄世楷回家。

庄世楷上车前还不忘扶着车门,大声承诺道:“洛哥,你放心!”

“我一定做双鞋给你踢波。”

“哈哈哈。”

夜色中。

雷洛笑的更畅快了。

……

一周后。

下午。

庄世楷白衬衫搭牛仔衣,下身穿着黑色卫裤。

蔡元琪一套蓝色夹克,黑色布裤搞定。

两人一起走在铜锣湾街头,正在蹲一个犯事的古惑仔。

他们两打扮一个潮流,一个土味,看起来倒是很有特点。

其实,蔡元琪的穿着,才是目前港岛的标准打扮。不过庄世楷哪里能忍受穿这么土?这不是玷污自己帅气的颜值吗!

先前在军装组,每天上班穿军装,那没办法,只能乖乖遵守规矩。可现在调到中区的便衣队,可不是有自由发挥的空间了?

他随便进百货商场买几件衣服,搭起来就是九十年代的港风潮流,起码领先现在二十年,再算上一零年后刮起的复古风。他可是领先潮流四十年的王者!ωωω.Lωxδ9.org

蔡元琪看着庄世楷的打扮,心里也觉得庄世楷很帅。

仔细想想,帅有可能不是衣服的问题。

人帅穿什么都穿嘛。

于是他放低买衣服的念头,继续坚持自我路线,玩土味风格,

不过,别管两人穿着打扮怎么样,他们腰间插的一把“点三八”喷子,就是象征身份的东西。

“长官。”

“长官。”

路上有几个军装警想查他们身份证。

嘿嘿。

其实就是想要赚点烟仔钱。

但是当庄世楷和蔡元琪两撩起身衬衫,露出腰间的枪柄后,军装警立正敬礼,反手递上两根烟香。

庄世楷接过香烟,随意甩甩手,几个拿着木棍的军装警就散了。

现在他们已经中区的便衣警,别说华人军装警,低级的印度佬,鬼佬都不敢惹他们。

而在酒宴过后的第三天,工厂股份,通菜街店铺,一百万投资,就已经相续全部到账。整个过程没有任何拖沓,大佬们可真是大气。

庄世楷也以工厂为主体,注册了一家服装有限公司,把洛哥、猪油仔和陈细九的股份都安排妥,并且吩咐工厂开始采购皮革,给包包打板,做样。

在工厂样品做出来之前,都没什么需要关注的地方,他便以一个新人的身份,开始在中区警署做事,争取好好表现表现。

这不?

接了一个小任务。

“庄仔,那边有卖钵仔糕耶。”此刻,蔡元琪走在路上,看见街边一个摊贩在卖钵仔糕,径直上前直接拿起两份,把一份递到庄世楷手里。

他知道庄世楷喜欢吃钵仔糕,路上遇见都会随手拿两个尝尝。

毕竟好吃的东西人人都喜欢吃。

而且现在目标还没出现,大把吃零食的时间。

庄世楷接过钵仔糕,随后掏出五块钱放在摊贩的货架上,摊贩瞬间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:“多谢警官,多谢警官。”

如果说拿军装帽接钱,是70年代军装警最经典的动作,那么撩衬衫,露抢柄,绝对是79年代便衣警最经典的动作。

用这套动作买东西不用付钱的。

“你傻掉啦。”

“警察吃东西哪有付钱的?军装警都不付,现在咱们是便衣警,你还付呀!”

蔡元琪刚刚在拿钵仔糕的时候,就习惯骚操作了一波。

庄世楷看见顺手便把钱给补了。

吃东西付账一直都是他另类的习惯。

好在这个习惯虽然另类,但是混杂在便衣警里也没那么扎眼,

只见他拿着小木勺边吃边走,半真半假的说道:“我胆子小,害怕《防止贿赂条例》嘛。”

“切,开枪杀人的时候就没见你怕过。”

“现在和我说胆子小?”

蔡元琪表情不屑,知道庄世楷是心善。

摊贩老板则在背后连连鞠躬:“阿sir慢走,下次还来。”

蔡元琪吃着钵仔糕,突然止住脚步,轻声向旁边的庄世楷说道:“蛇仔春出现了。”“喂,萧琰吗?”

“是我,你是谁?”

“七年前,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,你还记得吗?”

萧琰一听到“艾米丽大酒店”,呼吸便为之一窒,颤声问道:“真是你?你……你在哪儿?”

七年了!

他等这个电话,等了整整七年!!

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,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,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。

“你放心,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,也不苛求任何东西。我……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。”女人顿了顿,深吸一口气道:“艾米……是你女儿。”

“什么!我女儿?”

萧琰惊呼一声,心弦瞬间绷紧。

“她今年六岁了,很可爱,也很像你。希望在我走后,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。”

“她很怕黑,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……”

听着女子的话,萧琰心中一突,急忙打断她道:“你别想不开,有什么事和我说,我这就过来找你,我来帮你解决。”

“没用的,你斗不过他们的……”女人苦笑一声道:“我将艾米送到……”

女人的话还没说完,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。

“你以为你躲得了吗?”

接着便是一声尖叫,以及砰的一声巨响。

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!

萧琰心中咯噔一声,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,急忙大喊道:“喂,喂……”

没人回答!

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,信号中断了。

“该死!”

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。丅載愛閱曉詤app

过了几秒钟,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。

“放开我,放开我!”

“萧琰,你一定要找到艾米,照顾好她!”

“你答应我,一定照顾好她!”

“你答应我啊!!!”

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,萧琰的心都在滴血,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:“放开她,给我放开她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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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他喊了半天,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。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,越来越小,也越来越绝望!

该死!该死!该死!!

萧琰心急如焚。

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,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!

不可饶恕!

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,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,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。

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,现在就飞过去。

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,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:“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,呵呵……”

萧琰急忙厉声说道:“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,胆敢动她一根汗毛,我诛你九族!!”

“啧啧,好大的口气啊!我好怕怕哟!”

“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,你要是真有本事,就赶快来吧,否则再过几个小时,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。”

“至于那个小贱种,下场会更惨,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,赶到街上去乞讨,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,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,啧啧,想想都好可怜哟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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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、不屑,以及浓浓的挑衅。

“你找死!”wwω.ΧqQχs8.℃òm

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。

“等你找到我再说吧,呵呵……”

话音一落,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,电话中断了。

“该死!!!”

萧琰爆喝一声,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。

刹那间,风云变色,天地皆惊!

想他萧琰,戎马十载,歼敌百万余众,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,封号镇国!

手握滔天权势,身怀不世功勋!

前无古人,后也难有来者!

可如今,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,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?

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,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,全部单膝跪在地上,瑟瑟发抖。

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。

“至尊!”

“大哥!”

五大战王齐齐上前,满脸关心之色。

“至尊,发生了什么事?”

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,他跟随萧琰多年,如此恐怖的杀意,他也只见过一次。

那是三年前,因为遭遇叛变,数万漠北军被困,数千男儿力战而亡。

萧琰一人一刀,冲进敌军大本营,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。

那一战,血流成河、尸骨成山!

那一战,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,退避三舍!

那一战,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,伏尸百万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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